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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有关怀疑虐待儿童个案强制举报规定的建议》意见书

日期: 2022.09.28   

引言

防止虐待儿童会于1979年成立,一直致力消除香港各种形式的虐待儿童事件,推广关怀及无暴力的环境,促进儿童全面成长及发展。

根据社会福利署保护儿童数据系统,2021年新呈报的虐待儿童及高危个案为历年之冠。最近两个月,社会上更接连发生年幼儿童怀疑被虐致死事件,反映儿童是脆弱和易受伤害的,他们未有能力保护自己或求助,其成长和发展实在有赖身边家人和照顾者的关爱及妥善照顾。

本会欢迎政府推展有关强制举报规定的立法工作,并且订定时间表,在2023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本会期望政府就举报准则、举报渠道及时限、保障举报者措施、推行细节等制定明确清晰的规定,并且为专业人士提供适当、定期及持续培训,以尽快完成立法工作和提高专业人士及早识别和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能力,使机制能充分发挥效用。

强制举报机制之精神在于及早识别和有效介入怀疑虐儿个案,传达社会不能容忍对儿童使用暴力的讯息,以营造关爱儿童的文化及无暴力的环境。

就工作小组建议的强制举报规定涵盖的五项主要范畴及拟议推行细节,本会有以下意见:

1.     哪些人要受保护

本会赞成工作小组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本地现行之《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多专业合作程序指引》之定义,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人士。

2.     哪些人须作强制举报

在现阶段,本会认同强制举报规定应先涵盖经常接触儿童而其专业或工作受某种形式监管的从业员,举报者亦须包括机构负责人,凭借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可根据现行指引对个案作初步辨识和评估。如有合理怀疑儿童「受到严重伤害」或「有受严重伤害的迫切危机」,便必须于合理时间内向警方及/或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辖下专责小组举报,这可避免有关儿童遭受进一步的伤害/虐待。本会期望在专业人士强制举报机制运作成熟、支持配套完备、宣传教育奏效等情况下,政府可探讨全民强制举报的可行性。

此外,我们建议政府须适时检视强制举报者的清单,配合社会发展和家庭需要作适当更新。就现时工作小组建议的清单,我们认为有需要增加注册补习社/中心之导师和负责人,以扩大保护范围。

3.     如何界定须举报的怀疑个案类型

本会同意工作小组建议设立「分级」举报机制,涵盖身体虐待、性侵犯、疏忽照顾、心理虐待等范畴,以避免出现因过度举报而导致严重或高危个案延误处理的情况。我们建议工作小组在心理虐待(第一级)项目下,增加「儿童目睹家庭暴力」的个案,目睹家暴可为儿童带来严重或长期的心理伤害。

另外,家长若没有合理原因而持续拒绝接受学校或机构家访,这类个案也须予以举报,以便及早评估和介入。这正正是过往惨剧的共通处,加上这项能有助堵塞漏洞。

本会赞成政府拟备附有可举报情况的例子的参考指南,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实务指引,协助其识别目标个案,我们建议该指南须适时更新,并提醒同工例子不能尽录,只能提供参考;如有怀疑,必须寻求协助。至于举报的合理时间,为免出现主观差异或延误,我们建议工作小组设定合理的时间段,让专业同工有所依循。

4.     如何界定没有按照责任举报个案的适当罚则水平

本会认为罚则水平应与所犯罪行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相称,我们同意工作小组参考现行刑罚制度,把强制举报者没有履行强制举报规定之罚则,定为三个月监禁及第五级罚款(即五万元)。另外,本会建议工作小组考虑对于因某些原因而故意虚报的人士也订立罚则,以确保个案举报的质素。

5.     如何保障强制举报者的权益

为减少强制举报者的顾虑及保障他们的权益,本会赞成工作小组建议在新法例及指引中加入保密和保障条文,使他们免于承担因真诚举报而引致的民事、刑事或行政责任,惟因保障儿童的安全和福祉而需披露举报者身份则除外。

为使强制举报机制顺利推行,对于其他行政措施及配套,本会促请政府:

(1)  增加人手及紧急/短期宿位

调拨资源分配适当和足够人手处理各级别之举报个案,并且增加紧急和短期宿位,以安置暂时不宜回家生活的儿童。

(2)  提供持续培训

在实行强制举报规定之前及之后,必须为强制举报者提供适切、定期和持续的培训,以照顾不同阶段入职的专业同工,协助他们掌握识别、评估和处理怀疑虐儿个案的知识及技巧,以及了解强制举报机制的法例、执行细则、运作和举报者的权益。

(3)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小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市民大众明白保护儿童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以及儿童遭受虐待对儿童本身、家庭甚至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教育公众遇到怀疑虐儿事件时的举报途径,有助营造社会关爱的文化。

(4)  适时检讨,评估成效

适时检讨强制举报机制的推行情况和运作,评估成效,以便在需要时制定改善方案,使机制能真正发挥安全网的角色。 

(5)  检讨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具有及早辨识和介入危机家庭的作用。然而,这项计划已推行了十多年,希望政府就计划的实际运作和成效进行检讨,以便加强及完善有关服务。 

(6)  加强预防措施

加强早期预防服务,如婴幼儿家庭探访服务,支持新手家长及提升其育儿、正面管教及家居安全意识,更需加强对高危家庭在幼儿照顾、亲职教育、精神健康、经济等方面的支持,高危家庭包括贫困家庭、单亲家庭、重组家庭、新来港家庭、育有特殊学习需要儿童的家庭、有情绪困扰或精神问题或滥用药物的家长和照顾者等。

期盼

为儿童提供全面保障需要在立法、行政、社会和教育措施上互相配合。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219月已就「没有保护罪」发表报告书,建议订立该项新罪行。这建议把「儿童最佳利益」作为核心价值,为儿童提供了更高程度的保护。本会期望政府加快步伐,推展及落实「没有保护罪」,使与强制举报机制产生协同效应。

防止虐待儿童会总干事
黄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