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待兒童會 | 保護兒童政策
引言防止虐待兒童會的使命是促進兒童全面成長及發展,推廣一個關懷及無暴力的環境。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訂明所有兒童都有受保護的權利,免受一切形式的虐待、疏忽照顧、剝削和性侵犯。保護兒童是每個人的共同責任,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的學校和機構更需制定內部政策、守則和處理程序,確保服務提供是以兒童的安全和利益為首要考慮。本會之保護兒童學院一直有協助學校和機構設立保護兒童政策,並提供員工培訓,以配合政策施行,使兒童及與兒童接觸的人士都得到保障。
行為守則
如果懷疑兒童遭受虐待,本會將採取以下措施:
- 重視兒童的尊嚴、安全和利益
- 盡快調查懷疑虐兒事件和指控
- 與有關各方協作,提供清晰和準確報告,啟動支援機制
為尊重兒童的權利,職員和義工與兒童接觸時有義務:
- 了解兒童身處的環境
- 本著互相信任及尊重之精神與兒童合作
- 提高兒童之能力和讓他們發展潛能
- 肯定兒童擁有個人權利及需要,並且認真看待他們的意見
職員和義工與兒童接觸時:
應該 |
絕對不能 |
- 避免孤立兒童
- 識別可能導致虐兒的潛在陷阱
- 促進開明的文化,可以提出和討論關注的問題
- 盡可能在公開地方與兒童相處及接觸
- 當與兒童拍攝照片或影片前,確保取得其監護人同意,並須尊重兒童及避免任何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姿勢
- 任何時候如需進入兒童的房間,房門應常保持打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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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任何形式的體罰
- 發生任何形式的性關係
- 進行任何不恰當的身體接觸、言語或行為
- 組織有虐待性質的活動
- 發展虐待或剝削的關係
- 與任何兒童在同一房間內留宿
- 邀請兒童單獨到自己的居所
- 羞辱、輕視、貶低兒童或在情感上虐待兒童
- 有差別地優待某一兒童
- 拍攝有害、意識不良或損害兒童尊嚴的照片或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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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首要原則
- 不論任何情況,首要關注的是涉事兒童的安全和福利
- 所訂的程序以儘量減少涉事兒童不必要地向多方複述事件為原則
接收懷疑虐兒的證據
- 懷疑虐兒的個案可經由不同途徑發現
- 如果兒童表明他們受到虐待,職員應根據下列程序處理:
回應 |
記錄 |
報告 |
- 保持鎮定,以免令兒童受驚
- 肯定兒童沒有做錯,把事情說出來是正確的
- 聆聽兒童說話,顯示認真看待他們
- 以開放式問題發問來收集事實及資料
- 不要答應兒童保守秘密,這是為了阻止虐待事件繼續發生
- 兒童的安全至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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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因個人情緒而影響採取任何行動的判斷
- 立即向直屬上司報告事件
- 對於懷疑虐兒個案,調查必須立即進行,以盡快採取保護措施,確保有關兒童的安全
- 如懷疑施虐者是機構職員,在決定相關的紀律處分之前必須 確保對事件已進行適當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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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
確保所有涉案人士的資料保密
相關資料只會按實際需要處理和傳遞,以達到下列目的:
- 保護兒童
- 配合查詢
- 管理紀律/投訴事宜
- 保障被指控人士的權益
資料傳遞網絡包括以下人士:
- 涉案兒童及其家長
- 被指控的人士
- 提出指控的人士
- 社福服務單位/警方
- 機構管理層
所有資料會按資料保護法例的規定妥善存檔。
只限指定人員在有實際需要時查閱。
聘用員工
- 聘用所有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的準僱員時,本會均要求其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
- 所有員工必須接受由本會提供的有關保護兒童的培訓課程,以確保他們的工作實踐符合準則
機構特定的保護兒童政策:協助機構根據其特定需要和情況來制定政策是我們的目標。(更新於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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