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虐兒 童途有您 │ 鄭慧芬:三級機制最大限度保護身童新聞專題 | 防止虐兒 童途有您 發佈 03.03.2026 18:00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於1月20日正式生效,標誌著香港兒童保護機制邁入新階段。兒童及青少年專科醫生、
防止虐待兒童會執行委員會委員鄭慧芬醫生接受訪問時強調,條例核心在於為兒童編織全面有效的安全網,通過「早識別、早介入」,最大限度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三級保護機制 建構完整防護網 鄭慧芬詳細闡釋條例的三層保護機制。第一層面聚焦家長教育與社會共識,倡導正面管教理念,摒棄體罰與心理虐待;第二級別針對有嚴重傷害風險的兒童,通過干預防範實際傷害;第三級別則為已遭受嚴重傷害的兒童提供持續跟進,避免傷害再次發生。她特別指出,強制舉報適用於兒童正面臨嚴重傷害或存在實際嚴重傷害風險的情況,涵蓋身體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及疏忽照護四類行為。
心理虐待門檻明確 非普通情緒反應 針對25類專業人士包括社福、教育、醫療衛生等的舉報義務,鄭慧芬表示,勞福局已制定詳細指南,提供分析框架與配套資料。她舉例說明強制舉報門檻:若兒童身上出現非意外造成、無法合理解釋且需緊急處理的傷情,即達舉報標準。至於心理虐待,需達致兒童精神錯亂或長期心理創傷的程度,而非普通情緒反應。她引用真實案例:一名抑鬱症母親揚言攜子自殺,孩子後續出現噩夢、恐懼母親等症狀,且母親拒絕接受幫助,這種情況即便未發生實際傷害,亦需履行舉報義務。
及早介入 從根源減少傷害 鄭慧芬強調,及早介入是保護兒童的關鍵。她指出,許多家長並非蓄意傷害,而是因育兒知識不足、資源有限或缺乏社會支持而陷入困境。「若能及早發現家長的困難,及時轉介社工或相關機構提供支援,從根源上減少兒童受傷害的可能。」她同時理解家長育兒壓力,建議若有體罰衝動,應及時向社工、老師等專業人士求助,學習正確育兒方法。 條例實施後,社署、警方、非政府機構及各類專業人士將協同發力,通過強制舉報機制、專業指引支撐、社會共識營造,形成「
預防-識別-干預-保護」的完整鏈條,為兒童健康成長築牢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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